換了物業合同有效嗎
更換物業合同是否有效,主要取決于新舊物業公司之間是否就合同的變更達成了協議,以及是否經過了業主或業主大會的同意。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國家提倡建設單位按照房地產開發與物業管理相分離的原則,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住宅物業的建設單位,應當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投標人少于3個的,經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采用協議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因此,業主或業主大會有權對物業公司的選擇進行決策,并決定是否更換物業公司。
如果新舊物業公司就合同的變更達成了協議,并且這一變更得到了業主或業主大會的同意,那么更換物業合同是有效的。反之,如果未經業主或業主大會同意,私自更換物業合同,那么這一行為是不被法律所允許的。
此外,還需要注意,《物業管理條例》第25條規定: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這意味著,在購買住宅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已經包含在購房合同中,業主在購買住宅時已經知曉并同意了物業公司的選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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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新物業老合同還有效嗎
換新物業老合同仍然有效。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屆滿后,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與新物業服務人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因此,在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新物業服務人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即終止,老合同也會相應終止,不再具有法律效力。